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、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。
学费标准:理工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4800元;文科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3800元;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5500元。
住宿费:每生每年1400元。